2004年08月22日
「自殺」是一種由蓄意自毀而導致的死亡。在香港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超過因交通意外及謀殺而死的人數,所以自殺是一個重要的公眾健康課題。此外,自殺者為家人及朋友帶來極大的創傷,對社會亦帶來沉重的負擔。
香港的自殺死亡率近年稍微上升,在1995年每十萬人有11.8人死於自殺;;到了2000年,此數字升至13.4,而六十歲以上的年齡組別死亡率顯著地較高,情況與各工業化國家近似。
一些自殺的警號
叮囑身後事,寫下遺書
感覺絕望、無助和失去生存價值
直接或間接表達希望死去或重複說自己「不久於人世」
完成未了心願(如探訪多年不見的親友)
言語中時常表達厭世的意思
行為一反常態
預防自殺的方法
幫助自己
正面及積極思想
意識到人生有起亦有落
為生活定下實際可行的目標
學會欣賞自己
與身邊的人多交談
避免借酒澆愁或濫用藥物麻醉自己
需要時向專業人士求助
幫助家人或朋友
支援及關懷身邊的人
用心聆聽
對自殺的警號提高警覺
小心擺放家中可用作自殺的工具及物品,如安眠藥及利器
熟識求助組織的熱線電話
需要時向專業人士求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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