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06月18日
如果當一個人把另一個人的需要當成第一優先的時候,愛就產生了,不是嗎?
當有人把你看得比他重要,那種溫暖的感覺,從心頭熱遍全身,就是所謂幸福。
問題是,每個人心裡的第一優先是不一樣的,因而就會產生些許的小誤會。
有一對老夫婦歡度五十週年結婚紀念日,由於忙著和親友交談,沒吃什麼東西,老先生老太太決定決定在睡前慣例吃點土司,老先生十分體貼的拿出一條新鮮麵包,切下第一片遞給老伴,沒想到,老伴無名火大起:「五十年來,你還是沒變,總是把最難吃的切給我,我受夠了,你可不可以對我好一點?」
兩人陷入尷尬的沉默中,老先生十分驚訝,也十分無辜:「可是,那一直是我最喜歡的一片阿,我捨不得吃,才留給你吃......」
沒想到一個人最珍惜的部份竟是愛人最不喜歡的那一部份,小誤會進行了五十年,誰也沒得到好處。
把所愛的人的需要列為第一優先,是愛中最可貴的情操,也是愛的體現,但你們對「第一優先」認知可否一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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